张居正进行吏治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富国强兵”,此时明王朝的财政危机十分严重,已经到无法支撑的地步了。张居正是一位出色的理财家,他通过考核官吏来裁汰冗员,节省朝廷的俸禄开支。同时他还要求皇帝带头,所有的王公大臣都不得奢侈浪费。张居正在理财上真正做到了锱铢必较,不仅皇室的奢侈性花费一律免除了,而且连宫中的上元节灯火、花灯都废止了,甚至连小皇帝的功课都安排到白天,以节省灯烛费。军费也是一笔庞大的开支,张居正就一面努力与鞑靼人修好,友好往来,贸易互市,以保持边境安定;一面通过各种途径削减军费支出。到万历二年(1574年),北方边防就节省了上百万。
张居正不仅“节流”,更重视“开源”。他深谙治国之道,认为安民养民就是开源富国。明朝最重要的经济来源就是田赋,随着土地兼并和负担不均的加剧,田赋收入很难增加。张居正就提出了惩办贪污,清理欠赋和清查田亩三项措施,其中清查田亩的声势最大,也最有成效。从万历五年(1577年)至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下令清查丈量了全国各类土地,查实土地为700多万顷,比弘治时多出300多万顷。张居正在此基础上,推行新法“一条鞭法”。它的基本内容包括:(一)统一役法,并把徭役部分地摊入田亩,不再区别银差和力役,一律征银;(二)田赋和繁杂的徭役、杂税合并,统一为征银;(三)以县为单位计算赋役数额;(四)赋役银由地方官直接征收。这一改革肯定了货币在赋税征收中的主导地位,同时又上承唐代的“两税法”,下启清代雍正皇帝的“摊丁入亩”,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突破。经过张居正的改革,明朝的农业生产也得到了迅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