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曼和李文斯顿也被挑选进入委员会,这些做法是为了赢得纽约的支持(纽约这个殖民地具有强烈的效忠英王的倾向)。他们没有在初稿的讨论中起到太大的作用。富兰克林和亚当斯只是提出了几个建议,对其中五六个句子的结构进行了修改。因此,流传至今的《独立宣言》其实是托马斯·杰斐逊的作品,这不仅体现了他的政治信念,同时也体现了他的一般生活哲学。
与华盛顿截然不同的是,杰斐逊阅读过大量的书籍。几乎没有哪个人的作品能够像约翰·洛克[4]的作品那样给杰斐逊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洛克是与斯宾诺莎同时代的人,是英国最早提出“人因为有自己的信念而受到尊重”这一惊人原则的人之一。我们并不知道洛克最初是从什么地方获得这种观念的。但是在17世纪后期,他曾经流亡荷兰,此时距离这个国家的人民在一份文件中宣布从西班牙的统治下独立已有100年的时间了。那份文件中说:“所有的君主都是由上帝任命的,所以他们应该像牧人看管羊群那样统治自己的臣民,臣民不是为了国王的利益而被创造出来的,相反的,国王是为了维护臣民的利益而被创造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