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答如何遵循天道,达到“与天为一”这个境界的问题时,道家选择了“自然无为”的实践途径。老子指出:“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也。”而庄子认为要达到物我两忘的“逍遥游”境界,也只有通过“坐忘”、“心斋”等无为的途径,才能实现。
“自然无为”在一定程度上有否定人的主观能动性这一消极因素,但是只要在其中注入时代的精神,并让其与现代社会相适应,对于建构和谐社会还是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的。
老子的自然无为,主要是作为一种政治主张提出来的,它反对统治者以自己为主,去左右或决定老百姓的行为,主张统治者应该以老百姓为主,尽量顺从和帮助老百姓。所以老子说“圣人”是“以养万物而不为主”,“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以此达到“无不为”的目的,实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的理想社会。
当前,我国在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急需解决的新问题,比如现代企业管理机制的转变,现代化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问题,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等等。这些问题都是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重点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就成为了社会能否和谐的关键因素。道家的“天人合一”思想虽不能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现成的答案,但的确能给我们以国学思维的启迪,为我们妥善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国学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