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存在着某些与我们的道德不可公度的火星人的道德形式,但我们却无法得知,因为我们不了解他们的思想。除非我们能够理解他们的生活、经历和内在动机,否则我们将不能用一种使其准确地客观化的方式来重视他们所遵从的价值。客观性作用于主观材料,因为人类道德存在于人类生活中。
我们能在自身之外走多远而不脱离与这些基本材料的联系(即保持一种价值体系和评判体系根植于其中的生活形式),这一点并不确定。但是我相信,伦理学——不像美学——需要比净化与强化人的内在立场更多的东西。它需要离开特殊立场和超越人自身的时间和地点。如果我们不具备这种能力,就会不可避免地陷入伦理相对主义当中。但我相信我们有这样的能力,而且它不是一种虚幻的意识。
即使是道德发展的最原始的阶段,我们也经过了漫长而艰苦的跋涉后才达到的。如果我们能够继续生存下去,将会有更加漫长的征程摆在我们眼前。试图预先规定所谓的道德进步的正确方法的做法将是十分愚蠢的,而继续这种对我们所描述的客观性的艰难追求却不失为一个合理的做法。这并不是说,越是脱离自己的立场就越能使我们接近真理。确切地说,客观性有时会引导我们将原初的倾向看成是错误的,我们因此尝试着取代这些倾向,或者把它们当作无法消除的但却是不可靠的东西接受下来。不过,想要把立场从我们的伦理学观念中完全消除却是不对的——想要把立场从整个宇宙中消除也同样是错误的。这种错误本身必须客观地被承认。也许它对我们确实具有一定的诱惑力,但是,消除那些不等同于纯粹外在的、非个人的价值体系的所有行为理由是不合理的,它与那种想消除所有不能被纳入物理学的事实做法没有什么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