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政策
这次军事政变,没有采取以往军事政变消灭政敌肉体的暴力手段,对前政府领导人以及他的亲信采取流放、软禁或暂时拘禁的做法。这主要是为了尽可能减少对抗。由于政变集团对被推翻政敌的宽容的姿态,使多数的抵抗武装放下了武器。在短时间内,各地驻军纷纷向新政权表示效忠。总而言之,这次军事政变是比较温和的,没有造成社会全面、持久的动荡。
这次政变是以阿拉伯复兴党为主,可在新政权中非阿拉伯复兴党的军人也占相当的比重,因此,新政权的内外政策上表现了一定的妥协性。新政权表示将在“阿拉伯社会主义”的基础上,继续推行对社会和经济的改革措施。新政权对石油问题仍采取特殊处理的方式,既强调石油国有化的方针,也不恶化与外国石油公司的关系,使得国家经济保持一种稳定的状况。
在对外关系方面,新政权首先强调与阿拉伯国家的兄弟关系、阿拉伯的统一以及伊拉克与阿拉伯联合共和国(埃及和叙利亚)的同盟关系。新政权宣布奉行“积极中立和不结盟”的外交路线,但表示了亲苏反美的政策,拒绝与美国恢复外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