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9月5日的突变,局势变得更加复杂。
9月7日,在没有任何邀请的情况下,韦伯自己跳出来发表了独立文章:黄光裕所犯罪行虽然和公司关系不大,但由于黄将面临长期监禁,难以信任由他委任的人选。而现任董事包括陈晓在内已熟悉公司运作,并已取得少许成就,加上若贝恩资本行使换股权后,将持有10.81%股权,贝恩资本关注的利益将会和其他国美股东相同。
韦伯对国美管理层和贝恩资本的不满溢于言表,其中,他对贝恩资本在转股前就派驻三位非执行董事的行为,觉得非常不妥当。按照国美的公司章程,只有持股5%以上的投资者可以派出董事,那么贝恩资本在转股后再派驻三位非执行董事并无不妥,但是在持股比例只有0.2%的情况下就派驻三位非执行董事显然不好。
我在跟竺稼以及陈晓谈到派出董事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们都说,由于转股价在19元以上,但当时股价已经下跌到1港元多,当时国美的可转股债券持有人高盛集团,高盛集团强烈要求国美回购,当时没有人愿意再给国美投资,为了确保贝恩资本的投资安全,在保持大股东股权不变的情况下,贝恩资本以三名董事为条件成为国美的投资者。
韦伯在报告中旗帜鲜明地表示他反对黄光裕提出的人事动议,并建议小股东,若贝恩于9月28 日股东特别大会召开前行使换股权,便应支持重选贝恩的竺稼、Ian Andrew Reynolds 及王励弘为非执行董事。韦伯建议小股东投票反对黄光裕提出的人事动议,包括罢免现任主席陈晓及董事孙一丁,以及委任邹晓春及黄燕虹为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