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邦的人如何生活呢?公民很少亲自劳动,他有下人和被征服的人供养,而且总有奴隶服侍。最穷的公民也有一个管家的奴隶。雅典平均每个公民有四个奴隶,普通的城邦如爱琴,如科林斯,奴隶有四五十万,所以仆役充斥,并且公民也不需要人侍候。象一切细气的南方民族一样,他生活简单:三颗橄榄,一个玉葱〔我们称为洋葱〕,一个沙田鱼头,就能度日;全部衣著只有一双凉鞋,一件单袖短褂,一件象牧羊人穿的宽大长袍。住的是狭小的屋子,盖的马虎,很不坚固,窃贼可以穿墙而进;屋子的主要用途是睡觉;一张床,二三个美丽的水壶,就是主要家具。公民没有多大生活上的需要,平时都在露天过活。
公民空闲的时间如何消磨呢?既没有国王或祭司需要侍奉,他在城邦中完全是自由自主的人。法官与祭司是他挑选的;他本人也可能被选去担任宗教的与公共的职务。
不论皮革匠铁匠,都能在法庭上判决最重大的政治案件,在公民大会中决定国家大事。总之,公共事务与战争便是公民的职责。他必须懂政治,会打仗;其余的事在他眼里都无足重轻;他认为一个自由人应当把全部心思放在那两件大事上。他这么做是不错的;因为那时人的生命不象我们这样有保障,社会不象现在稳固。多数城邦东零西碎分散在地中海沿岸,周围尽是跃跃欲试,想来侵犯的蛮族。做公民的不得不武装戒备,好比今日住在新西兰或日本的欧洲人;否则,高卢人,利比亚人,萨姆奈人,俾西尼亚人,马上会攻进城墙,焚烧神庙,驻扎在废墟上。何况城邦与城邦之间还互相敌视,战争的结果又极其残酷;一个战畋的城邦往往夷为平地。任何有钱而体面的人,可能一夜之间屋子被烧掉,财产被抢光,妻女卖入妓院,他和儿子变成奴隶,不是送去开矿,便是在鞭子之下推磨。在如此严重的危险之下,自然人人要关心国事,会打仗了。不问政治就有性命之忧。并且为了自己的野心,为了本邦的荣誉,也要过问政治。每个城邦都想制服和压倒别的城邦,夺取船只,征服别人或剥削别人。公民老在广场上过活,讨论如何保存与扩充自己的城,讨论联盟与条约,宪法与法律,听人演说,自己也发言,最后亲自上船,到色雷斯或埃及去跟希腊人,野蛮人或波斯王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