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景琳,中国早期女演员。1925年入明星影片公司,主演《最后之良心》、《上海一妇人》、《盲孤女》、《真假千金》等影片。1931年为天一影片公司主演有声片《歌场春色》。与张织云、杨耐梅、王汉伦一起被评为上海滩1926年四大女明星。与其他三人相比,她以戏路广著称,既能演狐媚角色,也能演悲剧女性。解放后进入上海电影制片厂。 宣景琳的父亲是上海的报贩,她在教会办的慕尔堂念书,虽不交学费,但不愿忍受有钱同学对她的歧视而离校跟人学唱京戏。在夫母长兄先后患病,她不得已卖身妓院,少女时代就堕入火坑。过了几年卖笑生涯后,她梦想跳出深渊,把希望寄托在海上名绅之子王六公子身上。王公子虽对她一片痴情,然而父亲绝对不肯让儿子与妓女结婚。 一个偶然的机会,郑正秋选中宣景琳来演《最后之良心》的反派配角,发现她有演戏才能,就接连让她演几部影片。 宣景琳拍影戏不为出名,只想积蓄酬金为自己赎身,改变身份。不料她的秘密被人发现,积蓄被妓院没收。郑正秋知道后,就由“明星”出钱为她赎身,还编写了一部妓女生活的剧本《上海一妇人》,请宣景琳主演。她现身说法,受到观众赞赏,宣景琳正式成为“电影明星”。宣景琳获得了人身自由,又有了“电影明星”的身份,就要王公子名正言顺地向父母提出,双双成婚。可是王父仍以她出身低贱,婚后不许进王家大门。婚后宣景琳不断拍片,然丈夫却受到来自家庭和社会的种种压力,更因电影圈内外对宣景琳的流言蜚语,使他们夫妻产生误会,以致失和分手。 多年接二连三的拍戏之后,宣景琳不再年轻,身体衰弱,终于病倒。从此,人们都以“人老珠黄不值钱”为由,不再请她拍戏。她从此退出影坛,以过去电影明星的声誉作为她的嫁妆再嫁。可惜对方虽有家财,却浪荡成性,坐吃山空。 直到解放,她才进了“上影剧团”,新中国成立后,息影十年的宣景琳在上海电影制片厂拍了《家》、《长虹号起义》、《三八河边》、《家庭问题》等片。比起同时代其他女艺人,她艺龄最长、寿命也最长。 人物评价 在无声片时代,宣景琳拍片勤奋认真,生活严肃,受到明星公司同仁的尊重,是早期影坛屈指可数的红牌女星。虽不到三十岁,但通过导演发掘,宣景琳在《少奶奶的扇子》、《姊妹花》等多部影片中扮演的老太婆形象成为特色,被誉为“中国电影第一老太婆”。1931年天一公司拍摄片上发音的有声片《歌场春色》,宣景琳演一个能唱京剧的歌女,积劳成疾,落下病根。1930年代后,明星公司涌现了胡蝶、夏佩珍、徐来等一批更年轻更美貌的青春女星,宣景琳体弱色衰,更多出演配角解放后,宣景琳成为新中国电影工作者,参加演出1956年上影厂拍摄的《家》,还有其他多部影片问世,虽然戏分不多,但重上银幕是宣景琳一直的愿望。人们又记起了这一位从电影萌芽初期就活跃在银幕上的大明星。